#不起訴處分 #家暴防治案件

這個當事人真冤枉啊~
當事人的前妻是一位外籍配偶
二人離婚之後
前妻仍偶與當事人聯繫
但大多都是前妻在抱怨現任雇主
有天前妻受不了雇主
請當事人帶她去散心
結果被雇主發現!
雇主炸鍋就算了
然後不知道為何
前妻竟然在雇主陪同下去警局報案稱當事人有暴力行為?!
(難道雇主有什麼驚人的雇主之力🤯)
真的是好心被雷親阿…莫名其妙QQ
最後當然因為沒有證據
檢察官就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👏
✦ 高律師要跟大家說的是 ✦
就說不能隨便跟前任聯繫吧🚬(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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