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例分享::理勻法律事務所
高律師!怎麼辦!我已經還錢了,怎麼還被告?!
2024.05.03
#和解筆錄 #民事案件
跟大家分享一個有趣的案件!
當事人十多年前因”特殊原因”
被迫跟一名為公務員的對造借款
不過當事人早在借款後不久即還款
但該名公務員不僅藉故不返還借據,也不願意簽收!
後來竟拿著借據來向當事人提告返還借款…
(??🤷♂️??)
好在 在高律師的努力下找出有利於當事人的資料
該名公務員也在法官的勸說下願意撤告
⚠️但為免該名公務員哪天又再次提告
高律師便要求以和解方式處理
對方為了退回3分之2的裁判費也答應了
所以才會有這麼特別的調解筆錄
✦ 高律師要跟大家說的是 ✦
不管是借錢還是還錢
務必留下書面證據
🗣️證據真的很重要(x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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