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.11.14
最先要恭喜這位當事人,司法終於還他清白了!
這位當事人從被起訴後一審就開始委任,歷經一審的努力獲得無罪判決後,
檢察官就不斷上訴,當事人只能持續委任,
(律師受委任的計費方式大多是採個別審級個別收費)
直到最高法院維持無罪判決,終於無罪定讞。
整個過程對當事人而言絕對是一種煎熬,對我自己來說也是長期抗戰,
還好結果令當事人滿意,也感謝當事人對我的信賴!
律師的工作就是站在當事人的立場,極力爭取應得的結果,
當結果令當事人滿意時,真的非常有成就感!
恰巧最近聽別的刑事委任當事人跟我說:
「我朋友得知我委任律師後,就說刑事案件請律師沒用,律師只會說認罪而已。」
看來這位當事人的朋友,有不好的委任律師經驗才會這樣說。
案件的處理方式確實有許多種,不同律師對於案件的看法也會不同,
但如何跟當事人溝通,站在維護當事人最大權益的角度來處理案件,
這才是律師的最重要的功課,
對當事人而言,跟律師充分溝通後,找到適合、彼此信賴的律師非常重要!
< 高亦昀律師 >